费用包含
1、住宿:7晚酒店住宿标间
参考酒店
塔县:塔县塔莎古道酒店、塔县高原丽景酒店、塔县新永鸿酒店、塔县云端驿酒店
喀什:格美酒店(审批局店)、喆啡酒店(小亚郎店)、如家商旅酒店(博物馆店)、喀什尚客优品酒店(边疆国贸中心店)
伊宁:蜀都、宝地、图勒帕尔、友谊宾馆、杭州湾
那拉提:那拉提草原大酒店、润丰假日酒店、君豪酒店、国祥酒店
贾登峪:篝火酒店、疆来酒店、佳遇酒店、金泉酒店
布尔津:津悦酒店、卧龙酒店、海峰酒店、花园酒店、旅游宾馆、铂瑞酒店、阳光酒店、凯龙酒店
吐鲁番:吐鲁番优家智选、吐鲁番禾润酒店、吐鲁番箜篌酒店、驼鹿饭千藤酒店、吐鲁番锦鸿酒店、吐鲁番宏程大酒店(6-9月升级:桔子水晶、双城宾馆)。
特别说明:以上酒店为参考备选酒店,在旅游旺季,部分地区因房源紧张或政府为公众利益征用,导致备选酒店不能确保入住的情况下,旅行社会安排其他不低于备选档次的酒店,敬请知晓!如出现出现拼房的情况,请补齐单房差1200元/人
2、用餐:7早 20正,餐食标准为:旅游当地,早餐为酒店早餐,北疆正餐餐标35元/人、南疆正餐餐标40元/人。因全程是团队用餐,不吃不退。
3、交通:成都到喀什、吐鲁番到成都空调火车硬卧:具体车次以铁路局批复车次为准(专列系包车性质,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出行,距出发 30 天以内退团且无人代替,未支付尾款,则铺位报名费不予退还);空调旅游大巴行程中运营资质车辆,保证每人一正座;
4、导游:持证导游服务:100元/人
费用不包含
1、保险:为确保人身安全,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“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”,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;
2、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;
3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包括但不限于:洗衣,通讯,娱乐、购物、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;
4、因战争,台风,海啸,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。
5、全程景区门票均不含,60周岁以下1321 元,60-64周岁900元,65-69周岁408元,70周岁以上408元,此为参考门票后续根据景区实际政策缴费委托导游代买;我社根据火车时刻点实际情况,在保证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。
6、酒店单房差费用。
7、列车上用餐敬请自理,专列餐厅车提供餐饮点单服务。
8、本次旅行选择在成都、兰州上下专列的贵宾,从其他地区往返专列停靠站的交通费用请自理。